两公司联名推出“鲁迅代言奶茶”?鲁迅家属律师回应:已收到乐乐茶致歉,但译林出版社仍未露面

极目新闻记者 刘琴 丁伟

近段时间,“乐乐茶使用鲁迅形象宣传新品”一事引发争议,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要求立刻停止不正当使用并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29日下午,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的律师朱妙春回应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称,他们发出律师函后,乐乐茶相关人员主动与其取得联系,并下架了宣传文章,目前双方正在商量如何妥善处理此事。不过,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还没有出面解决此事。

(图源:新闻晨报)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联合译林出版社推出了“烟腔乌龙”联名奶茶,致敬文学大师鲁迅。除了杯身印有鲁迅手捧奶茶的肖像外,“烟腔乌龙”还配套推出印有鲁迅肖像的小册子、亚克力立牌、纸袋等,产品的宣传标语是“老烟腔,新青年”。

(图源:新闻晨报)

这款奶茶被推出后引发争议。4月29日,鲁迅文化基金会发布一篇关于要求立刻停止不正当使用并侵害鲁迅肖像权行为的函告。函告称,2024年4月23日,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乐乐茶)在其“乐乐茶LELECHA”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标题为“@译林出版社:世界读书日,致敬鲁迅文学”的文章。经查阅,文章意欲宣传销售乐乐茶与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的“烟腔乌龙(乌木香)”联名产品。其中,出现了大量基于鲁迅手拿茶杯形象形成的肖像,并引用了鲁迅创作的文章内容及鲁迅姓名,且该“烟腔乌龙(木香)”联名产品的饮品杯身、包装袋、袖珍书贴纸、联名亚克力立牌、联名定制文件袋及线下主题店铺等亦有大幅鲁迅肖像。根据文章所示,上述“烟腔乌龙(鸟木香)”联名产品,根据涵盖的饮品杯数、袖珍书贴纸、联名亚克力立牌、联名定制文件袋等不同组合售价分为单杯人民币(货币下同)16元、“放心喝茶”套餐31 (原36)元、“读书要紧”套餐23(原46)元等。另有线下主题店:杭州来福士店、上海宝山日月光店、上海徐汇缤纷绿地店、杭州工联cc店、郑州正弘城店。再根据文章内完整活动规则所示:“乐乐茶与译林出版社联名产品上新说明:本次联名产品为‘烟腔乌龙(乌木香)’全国门店于2024年4月23日上新。联名饮品限定杯身全国总量28万个,限定纸袋全国总量10万个。”

委托律师认为,上海茶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以盈利为目的,利用鲁迅肖像宣传销售“烟腔乌龙(乌木香)”相关联名产品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鲁迅先生的肖像权,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两家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刻停止侵害鲁迅肖像权的行为,并在收到本函之日起5日内,连续10日在相应国家级媒体及各官方微信公众号中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还需与律师联系相应赔偿事宜。

律师函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份律师函的落款日期为4月24日。函告中提到的宣传文章也已删除。

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乐乐茶在上海的一家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烟腔乌龙”的饮品还在销售,但已经换成没有鲁迅先生肖像的杯子,“那个杯子暂时不会上了,用完即止。”另外,门店的相关宣传图也已撤下,“全国好像都撤掉了。”

乐乐茶的客服人员介绍,这是一次联名活动,印有鲁迅先生肖像的杯子等周边都已经售罄,“暂时没有接到再上的通知。”

另外,乐乐茶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乐乐茶已经对相关文宣和周边做了下架处理。至于是否会重新上架,其表示,“关注我们后续官方动作,现在无法确定。”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鲁迅文化基金会上海办事处,接线人员表示,相关事宜已交由律师去处理。而参与联名的江苏译林出版社有限公司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9日晚6时许,乐乐茶发布声明表达歉意,表示愿意做出补救措施,已通知全国门店撤掉相关包材和周边,26日下午已全面整改完毕。

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委托的律师朱妙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23日“乐乐茶LELECHA”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文章后,鲁迅文化基金会的相关人员便与他取得联系,并要求发律师函。24日,他们向乐乐茶和译林出版社发出律师函后,乐乐茶相关工作人员于25日与律师取得联系,表示这一做法确实欠妥,很快下架了相关产品。“乐乐茶的态度还是不错的,目前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我们还在协商怎么妥善解决这件事。但是译林出版社还没有出面。”朱妙春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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