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凉拌菜成了餐桌上的宠儿
让人胃口大开
许多餐饮创业者也瞄准商机,推出凉菜
但是!各位老板们要注意了!
凉菜可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真实案例
安徽多地餐饮店没有取得“冷食类食品生产销售许可”售卖“拍黄瓜”被处罚,有的被处以5000元罚款。餐饮店老板哭诉“一份拍黄瓜才赚几块钱,罚款5000元,要卖几千份才赚回来”。
湖南株洲一家火锅店因销售“拍黄瓜”遭到顾客举报,理由是经营许可证上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属于超范围经营,并对商户提出约五万元赔偿。
“拍黄瓜”是一道简单、易制、便宜、符合大众口味的菜品,一般的餐饮店都有销售。经营餐饮店,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而这些因售卖“拍黄瓜”的餐饮店,不是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范围。
制售凉菜需取得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部分冷食类食品的加工制作,应在专间内进行。餐饮单位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凉菜属于冷食类食品,食用前不再加热,加工过程中稍不注意或贮存不当,极易被细菌污染,食用后会引发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因此,冷食类食品一直被列为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在场地设置、设施设备和操作上要求更加严格,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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