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规定,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西安市所有畜禽屠宰实行统一规划、定点屠宰、集中检疫。这意味着今后在西安市,除定点单位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屠宰畜禽,宾馆饭店不得私自宰杀鸡鸭鹅等。
据了解,根据西安市政府的规定,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应当有免疫标志,并具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未经检疫的畜禽不得入厂(场),严格禁止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
西安市政府还要求,屠宰厂(场)屠宰过程必须规范化,如畜禽待宰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停食静养饮水;要分设清洁区、非清洁区,防止交叉污染等。在屠宰的同时,还应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应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出具统一印制的陕西省畜禽产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方可出厂(场)。
(责任编辑: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