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请教边秘书长,您觉得餐馆酒水的价格能不能像刚才我们的邱主任所说的那样,这里面包括了什么东西才使得这个定价有一个比市价高的成份呢?
边疆:刚才葛总也说到了价格里面的几块,但是其中有一条原则,就是市场经济原则中产品包括服务产品价格本身不仅仅是有自身的价格,可能还有市场需求等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定义,所以在考察酒水问题的高与低的时候可能大家的观点不太一样,有的人就能接受,有的人就不能接受。
我们现在说的高就是仅仅对多样形式出现的其中的一部分在提意见,消费者在发出自己的呼声,我觉得消费者的呼声有他的道理。餐饮企业为什么觉得冤呢?餐饮企业也觉得有道理,首先是我们国家的物价政策已经放开了,换句话说收与不收、收多收少都不违法,都是国家有关法律允许的,这从法律角度去说。假如我们从道德角度或者从经商角度去说,可能还会有多种说法,但是我们首先从是否违法上,假如没有违法,就是说我们物价主管部门没有抓这件事,餐饮企业就会觉得这件事情是我的一个权利,我的权利之内,在行使我的权利,可能有时候会觉得冤,大家说他委屈。
其实我们也在探讨这种理直气壮究竟有没有他的道理,因为实际上从我们中国经商最早的说法“和气生财”,这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说消费者用脚投票,可以理直气壮,你投吧,我不管你,消费者不来消费我们酒楼没法开、生意没法做,是最根本的,你的父母不吃你的东西你的生意就没法做,强调和谐应该从这点来出发,法律可能是硬的东西,我们探讨的价格问题可能就是软的东西,我是主张其实餐饮企业在经商的时候应该更多的考虑消费者自己的生意才能经营好。其实我对究竟高还是低、究竟应该定多少,其实我也没有拿出来一个切实的说法。
因为从去年开始我就一直关注这个事,我大概跟至少十个国家的餐饮方面的专业人士沟通,使我很惊讶,原来我觉得可能人家会说我们市场经济会放开,其实人家市场经济没有挂在嘴边,我最惊讶的是人家都跟我说了一个道理,就是说我们是互相尊重的,对我特别受启发。我觉得我们党中央提出来和谐恰恰不是法的问题,也不是道德问题,是一个互相彼此尊重。在这样一个和谐生存的环境里,大家可能都是互相尊重、互相了解对方的需求、互相满足对方的愿望、互相保证双方的利益和要求,这是我们和谐最终的目的。
所以我从国外的反馈我挺受启发的,我觉得我作为协会的领导觉得自己可能水平低了,我没有站在那么高的高度上去看问题,而现在我的思维也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我非常倡导,包括他们二审可能会出现新的情况,明天高法约我们的领导去谈,消费者协会可能也会约,最后可能请大家都坐在一块再谈一次。这样为什么?形成在法律的层面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情况下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我觉得这个解决肯定是能解决的。
其实还有一点,我觉得通过这次,我们应该说从历史上查我们有十年的争论,这件事情,高潮点是去年三月份四川的餐饮行业协会,接下来就是今年的案子,这个案子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我觉得非常好,让大家了解到在法律情况下大家应有的权利是什么。慢慢到现在,我们北京市只有一例酒水投诉案,反映了很多消费者觉得收低点我就进去了,这是说从根本上肯定了餐饮企业有这个收费的权利,那收低点能让我接受我就进去了。另一方面,餐饮企业也知道在怎么满足消费者的前提下来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这是带有世纪意义的讨论。接下来我们回过头来我们的消费者协会、烹饪协会、律师团都会看到这件事虽然小,但是很有意义,整个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民主观念,还有权利、义务的观念都有很大的提高,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酒水其实不重要,很容易解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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